本委专职仲裁员周贺因工作调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我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对专职仲裁员周贺予以解聘,收回仲裁员证和仲裁微章。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担任阿荣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职务。
特此公告
阿荣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